近日,洛南至盧氏(陜豫界)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用地經國務院批準獲得自然資源部批復。該批復是繼項目取得生態保護紅線認定意見后又一里程碑,為加快征地拆遷提供了堅實法律基礎,也為全面掀起大干熱潮提供了堅強保障。
洛盧高速公路起于商洛市洛南縣永豐鎮李村,與已建成的澄商高速公路商州至洛南段相接,止于洛南縣靈口鎮陜豫界,與在建的盧氏至洛南高速公路河南段相接,全長54.371公里。
項目啟動以來,商洛市委市政府將其納入全市重點項目掛圖機制推進,成立“六高一場”指揮部統籌抓總,市縣各成員單位協同配合,市交通局、市高速辦專班推進,洛盧項目公司擔當落實,高效完成了土地預審等17項前期手續批復。
項目建設用地是制約項目建設進度的關鍵因素,自土地組卷工作啟動以來,商洛市緊盯要素保障,壓茬推進項目穿越生態敏感區、耕地占補平衡和糧食產能指標落實等關鍵節點,用好用足政策紅利,強力推動市縣相關部門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加快土地組卷上報,積極協調對接省級相關部門單位推動審查報批進度。省市縣及項目建設單位形成統籌推進合力,多角度、多層次、多途徑推動項目建設用地組卷報批工作,全力以赴破解難點堵點問題。3月12日,自然資源部《關于洛南至盧氏(陜豫界)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》(自然資函〔2024〕268號),同意洛盧高速公路項目征收288.5762公頃土地,為項目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據悉,洛盧高速公路是陜西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,是陜西通往河南的重要高速大通道,也是深入實施“一帶一路”建設的重要交通支撐。該項目建設,對于構建立體交通網絡,密切關天經濟區與中原經濟區,帶動豫西和秦東地區經濟社會發展,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(代利鋒 樊星)